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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知识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6 14:02)    点击:306

  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知识

  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知识

  网友提问:

  请问一下,我奶奶爷爷死后,现在房产证上还是奶奶的名字,子女有我父亲,我爸的哥哥(有独立户口房产)领养关系,姑妈(已嫁人成家)。是否我父亲有独立继承房产的继承权?

  中顾法律网律师解答:

  希望对你有用:

  法律明确规定,“第一顺序继承人”为:配偶、子女,父母(排序不分先后),他们均享有继承权,除特殊情况外。

  根据你的情况,你父亲明显享有继承权;你父亲的哥哥是领养的,根据我国《收养法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,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,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,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;如果你父亲的哥哥在你爷爷奶奶生前有尽到赡养他们的义务的话,那么他也有依法享有继承权。你姑妈也是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子女,如无特殊情况也依法享有继承权。

  所以1:你父亲享有继承权但不是独立继承权,房产及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将在你父亲、伯伯、姑妈中平分。2:除非你爷爷奶奶生前立有遗嘱规定你父亲为唯一继承人。3:大家协商。

  其实大家彼此都是亲人,自家的事内部协商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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